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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员诱导车主将车泡水,理赔后再买新车?业内人士:涉嫌保险诈骗!有人曾将宝马车故意泡水索赔58万元,被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搜狐新闻 财经

汽车销售员诱导车主将车泡水,理赔后再买新车?业内人士:涉嫌保险诈骗!有人曾将宝马车故意泡水索赔58万元,被采取强制措施

每经记者:袁园 每经编辑:张锦河,杨翼

有人晒出截图,内容是“计划全损的旧车可停泊在易积水区域,全损后如需订制增购,可联系相关电话XXXXXXX”。这则消息提示让看到的车主感到哭笑不得。车主在社交平台上透露,这信息疑似来自某销售人员发给自己的微信,但暂时还不清楚是企业统一安排,还是销售人员私下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社交平台上联系到该车主,对方确认截图真实性,称信息确实来自之前联系过的销售人员。

近年来,通过暴雨等天灾故意让车辆全损的事件时有发生。总有一些车主心存侥幸,想触碰法律红线。公开信息显示,一旦这种行为被发现,车主将面临法律惩处。

“保险企业会借助车辆历史数据,分析是否存在故意泡水的动机。”一位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普通车主如果收到类似的“提示”,首先得搞明白法律准绳。主动制造保险事故骗理赔金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绝不能存在“暴雨是自然灾害,保险公司未必能查出来”的侥幸心理。更不能为了车辆全损的赔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理赔负责人:

能精准识别骗保的刻意行为

针对这则“消息提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某险企车险理赔的负责人。问及车主按此提示操作是否能获赔时,该负责人作出详尽说明。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台风、暴雨等灾害背景下,保险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和技术,已经形成了专门的辨别方法。加上人力支持与行业协作,能有效识破这类故意的骗保手法。“要是确认车主有故意行为,后续肯定不会赔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留意到,法院和公安局公布的案例中,确实有车主抱着侥幸心理骗保,但最终都被保险公司发现并追究法律责任。

媒体报道过这样案例:2024年7月11日,怀化市辰溪县公安局经侦部门接到某保险公司报案,称有人故意把宝马车开进洪水中,造成三级水淹企图骗赔。调查发现,这辆车是陕西籍男子罗某强2024年3月在重庆买的二手车。在保险办理时,他将车损险保额从系统自动生成的41万元左右提高到58万元。2024年7月1日,罗某强与同伙王某合力把车开到辰溪县城南的洪水中,导致车辆三级水淹。随后二人向保险公司索要全额车损赔偿58万元。罗某强与王某很快被辰溪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安徽省歙县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例显示,2024年6月下旬,黄山市连日暴雨,正值防洪抗汛期。2024年6月20日深夜,被告人吕某某得知汛情后,决定将车开进黄山区域的洪水中骗取保险。当天晚上21点左右,吕某某开车从合肥市庐江县开到歙县某小区门口暂歇。次日凌晨3点到4点,他开车寻找被洪水淹没的深水地段,把车开到仪表盘被水淹没无法继续前进的位置。早上6点左右,吕某某致电保险公司报险。6月27日,他与保险公司商定全损赔付194560元,当日保险公司赔付了174560元,剩余2万元作过户保证金,等过户成功再付。

审理过程中,法庭认定吕某某在防洪抗汛期间故意驾车进入被淹没的深水区导致全损,制造事故骗取保险金,金额较大,其中犯罪既遂部分为174560元,未遂部分2万元,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两万元;作案工具车辆处置后的收入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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