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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恩施市公布5起行政处罚案例

来源:今日观察者 旅游

为了推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规范服务行为,今年恩施市着力解决导游违规、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现公布近期处理完的5个处罚案例。

案例一:

导游姚某擅自更改行程安排案

湖北世纪环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派出的导游姚某,带队期间擅自把原先安排的酒店换成另一家,变更了旅游行程计划。此行为触犯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点的规定。2026年4月,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点的规定,罚姚某暂扣导游执照4个月。

案例二:

湖北恩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游客案

湖北恩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做的旅游产品介绍,同游客抵达后签订的合同内容对不上,结果误导了游客。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6年4月,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点的规定,对湖北恩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97.092元并罚款10000元;对负责人史某处以罚款2000元。

案例三:

导游李某误导游客购物案

湖北嘉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派出的导游李某,旅游过程中对商品做了虚假宣传,用没根据的话术骗取消费者信任,并在购物时用诱导、命令等语言强迫游客购物。这一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2026年6月,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罚李某10000元,对湖北嘉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警告。

案例四:

湖北全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案

湖北全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网上的宣传把购物地点含糊其辞地说成是景区介绍,而在实际行程中又把购物地点当作景区景点安排,误导了游客。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6年6月,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点的规定,罚湖北全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0000元,对直接责任人李文罚2000元。

案例五:

湖北省达途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签旅游合同案

湖北省达途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招揽游客时,提供服务时没和游客签旅游合同。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6月,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点,罚湖北省达途旅行社有限公司20000元。

信息源自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恩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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