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五代之前,雕版印刷技术尚未成熟,我国书籍的制作都依赖笔墨手抄。这种书籍被称为“写本书”。宋代学者沈括在《梦溪笔谈·技艺》中提到:“版印书籍,唐人尚未盛为之。”从图书生成与传播方式来看,先秦至唐末这段时间,我们称之为“写本时代”——一书若需复制多个版本流通,只能通过抄写实现。《旧唐书》由五代后晋官修,其中《经籍志》收录了先秦至唐代的典籍目录,篇尾记载开元年间,四部库藏的书籍共计125960卷,全部采用益州麻纸抄写;储放在集贤殿的御用藏书,经库备有钿白牙轴,史库配钿青牙轴,子库装雕紫檀轴,集库选绿牙轴,以此区分——这些书籍都是纸质行楷的“写本书”。
如此庞大的数量,由何人抄录?是书佣,即社会底层能识字的贫困者,他们受雇于官府、私人、寺观及书商等抄写书籍,以此获取酬劳。由于规模庞大,每日受雇抄写,逐渐形成了“佣书业”。这种依靠手抄方式生产、复制书籍的行业,始于汉代,在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兴盛,至五代衰落。
理论上讲,自图书诞生之初,便有了传抄者,先秦诸子著作以及《离骚》《史记》等经典,都依赖手抄传播。西汉武帝时,“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汉书·艺文志》),这里的“写书”即为政府抄书,以换取工钱;成帝时,刘向、刘歆父子整理上万卷政府藏书后,又雇佣人缮写,那些缮写之人就是佣书者。
关于佣书业,《后汉书·班超传》有明确记录:“超与母随至洛阳。家贫,常为官佣书以供养。久劳苦,尝辍业投笔曰:‘大丈夫无它智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研间乎?’左右皆笑之。”“左右”即指与班超一同为官佣书者,此乃“投笔从戎”之典故。这是正史中关于佣书的初次记载。东汉侯瑾《皇德传》又记:盖晋,敦煌人,“贫为官书,得钱足供而已。”“为官书”即为官佣书。
到了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佣书业达到鼎盛。据《三国志·吴书·阚泽传》记载:阚泽,会稽山阴人,世代务农,但嗜学,“居贫无资,常为人佣书”。班超、盖晋是“为官佣书”,官府出资,雇佣人抄写;而阚泽“为人佣书”,是私人付费,雇人抄写。可见,这时佣书已不局限于官府,而是扩展到整个社会。从“写本书”的出现到“佣书业”的昌盛,是图书文化史上的一大进步。(陈德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