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地,离职厨师竟被索要配方才能结清工资。
日前,郑州发生这样一桩事。董先生原在一家牛肉汤馆效力,主理胡辣汤、包子和粥品。入职之初,老板承诺午间和晚间固定售卖三种菜品。可没过多久,供应种类变得繁多起来,卤面也加入其中,午晚供应都要董先生操持。原先三人分摊的工作量,如今由董先生一人承担,明显超出负荷。
双方当初约定的薪资是3人合计18000元。董先生觉得难以继续,提出辞职。孰料老板反道要求,必须将产品SOP悉数交出。这包括食材、用量、制作步骤,甚至精确到克重的细节。董先生认为这无异于变相盗取秘方,坚决不交。老板则表示,不给SOP就不结工资。如今,一个多月的11000多元薪酬,还悬而未决。
董先生说,入职时双方从未提及离职要交配方。厨师的技艺是立身之本,店家若需配方,应该另行协商付费,不能借着劳动关系强行索要。老板却辩称,制定SOP是为了保证口味稳定、出品统一,即便员工临时缺席,别人也能大致仿制。店内其他岗位也都在推行标准化流程。
董先生无奈,前往劳动监察部门求助。该部门明确表态,将配方作为支付工资的筹码,于法无据。配方的归属,应该付费取得。相关部门会介入协调此事。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许多人认为,店家将薪水支付与个人配方违规捆绑,实质是侵占劳动者的技术成果。工资不该买卖手艺,要是真想要配方,完全可以协商买断。用薪酬来绑定技术,既不合理,也违法。
当然,也有些人提出,烹饪配方的归属要看具体情况。要是店家为研发配方投入了食材和资金,员工离职时理应交出。
那烹饪配方到底归谁所有?店家能否向离职员工索取?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政就此解读:
■ 商业秘密的范畴内。若配方构成商业秘密,且厨师参与研发或掌管企业产品配方,劳动合同里有保密条款,或者签有保密协议,饭店就能要求厨师归还配方资料,不得私下传播或跳槽使用,并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 技能本身。假如所谓“配方”仅仅是个人的烹饪技艺,或者是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方法,饭店就无权要求交付,也不能限制厨师的就业自由。
不交配方便扣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按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酬。饭店以交配方为条件扣发工资,或者拒绝支付离职补偿,涉嫌克扣或拖延支付劳动报酬。
厨师可以与单位商谈,或者发书面催告来维护权益。要是协商无效,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依法追讨应得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此外,厨师还能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劳动部门会责令饭店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还需按应付金额的50%-100%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