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段视频在网上流传,内容是关于一位女子向工厂追讨试用期工资,却遭到对方的强硬回应。
视频画面记录了这起争执的经过:女子要求结清工钱,工作人员当场表示,“试用期内按一小时一元算”。女子反驳说,自己事先并未被告知这样的规则。她强调试用期内也该拿薪水。但对方起初说“一小时两元”,后来突然改成“一小时一元”。
双方围绕薪酬计算问题争执不下,工作人员对女子出言不逊,“你一小时就值一块钱”。紧接着又警告,要检查产品,若有损坏,就必须由女子赔偿。
女子对这个说法不接受,要求对方拿出依据,结果被对方怼道,“你有什么证明你在这儿干过?现在就去告我。”
视频结尾处,能隐约看见男子背后挂着“龙南创辉电子”的牌子。
通过天眼查的信息可知,江西省龙南市的那家创辉电子厂,实际经营者是邹某某,这家厂创建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注册资金五万元。查询结果并未显示该厂的参保人数。其经营业务包含音响设备制造、销售,以及电子元件制造等范围。
记者后来联系上了该厂的经营者邹某某,她否认自己经营电子厂,坦言是做烟酒的生意。
七月二十三日,记者追访了龙南市劳动监察大队。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已经注意到了网传的视频,并且相关领导已经赶赴现场处理。工作人员说:“听说是暑期工,暑期工不算劳动法保护的范围,可我们领导还是去了解情况了。”报道时,他们还没找到那位拍视频的女工。不过,厂方明确表态,“试用期一小时挣一元肯定不合理。”
信息源自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
编辑:陈香云 执行编辑:李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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